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乡村建设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揽依法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而未取得许可证、审批的建设工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