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组织实施人才工程项目的部门应当健全评选机制,注重分类评价,建立人才动态考评调控机制。

人才工程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人才评价。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