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二十二条有效人才引进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先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人才流动应当破除所有制、地域、行业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人才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