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以及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对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以在引进程序和支持政策等方面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以及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技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