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开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