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疫情跨省市、区县(自治县)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防联检联控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