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九项至第十二项、第十四项至第二十项规定的,由机场管理机构依照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行政处罚规定的,由机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