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显示屏、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公开发布航班计划、航班实时到达和出发时间等运输机场公共服务信息,提升航班信息透明度。
运输机场公共服务信息应当与其他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并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
航班发生延误或者取消时,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旅客,连续公开发布有关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补救措施。因航班大面积延误造成运输机场地区大量游客滞留和地面交通堵塞的,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疏散旅客、疏导交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