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随机抽取符合法律规定人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享有同等权利,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涉,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