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活动管控第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准入清单的开发活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