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通过购买保险、设立事故赔偿专用资金等方式,保障事故的善后处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