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活动。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