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与相关的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报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