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域内旅游资源应当科学编制旅游专项规划。(一)景区、景点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二)景区、景点应当配备具有污水处理的公共卫生设施并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扔废弃物,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三)景区、景点禁止采挖药材、车辆碾压植被、损毁旅游公共设施、非生活区生火烧烤等。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