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非经营性自用船舶从事旅游、客运、揽客垂钓等经营活动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