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太平湖风景区内的标识标牌、电子显示屏等,应当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划和管委会规定的式样、规格制作,在指定地点安置。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