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促进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公民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骨髓、遗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