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第十三条有效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