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