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应当坚持全面规划、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