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八条已废止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到市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