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一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