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项目核准或备案前应当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资本金专项用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抵扣。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