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项目核准或备案前应当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资本金专项用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抵扣。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