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有效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