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华侨在本省依法投资经营获得的合法收益和企业清算后的个人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境外。

华侨在本省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收益,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