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六章 园林绿化第三十四条有效电力、供排水、供暖、供气、通信、消防等单位敷设、维修管线时,应当避让城市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绿地原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设立古树名木标识,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