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