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本市所辖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内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