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九条有效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涠洲岛的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海岛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