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生产、生活、建筑垃圾、报废车辆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堆放网点,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促进垃圾回收利用。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