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对雨水的收集、利用和对海水的淡化、利用。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