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造成化粪池外溢的,责令立即清理,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