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条有效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结果等信息在市社会组织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并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前款所列的信息应当作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