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多个鉴定类别的司法鉴定事项,委托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