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出版、合作出版的图书名称,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