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补充规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