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工作,必须由考古发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