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由管理使用该场所的宗教组织负责依法对其进行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