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内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