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佤族神话史诗《司岗里》的传承保护,挖掘、抢救、整理相关资料,健全完善档案和数据库,并采取特殊措施培养说、唱等各种形式的传承人。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