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风景区内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明确保护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