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三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活动举办者应当根据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的约定,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