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地理信息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提高地理信息资源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的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制定优秀人才评定和奖励政策,加强地理信息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