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开展公路巡查。巡查时,应当将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巡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