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公路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预警体系,建立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风险源数据库、公路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联合相关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长效预测、预警机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