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 公路线路保护第十三条有效临近公路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以及农贸市场等,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垂直布局,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