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 公路线路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临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建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