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八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履行组成人员职责给予支持。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组成人员职责提供学习、工作等服务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保障办法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