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七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发言,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以及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等履职情况应当纳入履职档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