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编制。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对现有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予以充分保护,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批准后的风景区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